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是在0歲~6歲兒童學習音樂和參與音樂活動中進行的教育工作。
目標要求:使幼兒掌握必要的音樂知識和技能,培養音樂素質和能力,獲得一定的情感體驗和美感,培養個性,陶冶情操,發展智力,啟迪智慧,培養健康體魄,建立良好的音樂素質。正確的審美觀念,為成人文化藝術修養奠定基礎。
實施場所包括家庭、托兒所、幼兒園等社會文化教育機構。
托兒所和幼兒園有音樂課和日常音樂活動,包括唱歌、音樂伴奏活動(節奏、音樂游戲、舞蹈)、音樂欣賞、節奏音樂等。
幼兒音樂教育的實施和發展需要家庭、托兒所、幼兒園和社會的合作。
擴展資料:
音樂教育分為普通音樂教育和專業音樂教育。專業音樂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音樂表演基礎理論與表演、教學基本技能和藝術實踐知識的高技術應用型人才。
音樂教育的方向是培養全面的音樂教師。
音樂教育核心課程:音樂理論、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創作、音樂形式分析、藝術介紹、舞臺表演、舞蹈,音樂教育導論、音樂教育哲學、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治療學等。
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音樂研究與收藏、藝術實習(演出)、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
參考資料來源:
一、 選擇適當的音樂活動教材
開展有效的幼兒音樂教學活動 ,首先要選擇恰當的教學內容 ,雖然幼兒音樂教材中有很多高品質的歌曲,但是這些歌曲并不一定都符合幼兒的認知,有的歌曲內容與幼兒生活相距甚遠,有的歌曲歌詞復雜,幼兒不易理解……教學內容的不適合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音樂教學活動的質量。因此開展有效的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教師先要選取適合幼兒生理發育和認知水平的教學內容。比如,選擇歌詞易上口、音域較窄,以及旋律明快、節奏簡單的歌曲。
首先,在理解歌詞方面。幼兒的生活經驗、認知水平非常有限。對自己比較熟悉或者與自己生活相近的歌詞內容理解起來比較容易,因此,教師應當選擇一些符合幼兒認知和理解水平的歌曲,如《我愛我的幼兒園》《袋鼠媽媽》等歌曲的歌詞。簡單易懂,且朗朗上口,非常適合幼兒學習和歌唱。
其次,在旋律和節奏方面。幼兒活潑好動,但力氣較小,且缺乏耐力,因此,教師應選擇一些節奏簡單、旋律明快的歌曲,最好是一些與幼兒心跳、呼吸、脈搏相適應的音樂,或者 與幼兒走路、跑步等節奏相協調的歌曲,如歌曲《小星星》《小鴨子》等。這樣既有助于幼兒快速掌握音樂的旋律,也能讓他們隨著旋律舞動起來。
二、采用多種教學方法
1、圖片與動畫的運用
由于幼兒對音樂的感知與理解需要借助具體的形象,教師可以根據音樂內容,制作相應的圖片,使幼兒在欣賞中既有聽覺感官的參與,又有視覺感官的參與,從而更好的理解音樂。此外,教師還可以借助動畫或選用現成的圖片隨音樂播放,讓孩子邊看邊聽中感受音樂的美。
2、圖譜的運用
樂曲圖譜作為使音樂形象化的重要手段,可 以在活動中靈活運用,分段式、分節奏、回顧完整樂曲時都可使用。圖譜有多種形式 ,如圖片譜、節奏譜等,教師可根據需要交替運用,從而使幼兒的感知更為具體、生動。
3、游戲的運用
游戲是符合幼兒心理特點的重要活動形式,能有效地滿足幼兒的需要,因此,在活動中,教師要注意讓游戲貫穿其中采用最多的游戲類型是表演游戲和操作游戲。比如,開展 《袋鼠媽媽》的音樂活動,在欣賞完歌曲后,教師可以創設情境,讓幼兒感受袋鼠媽媽 的偉大 ,教師先給幼兒綁一個大口袋當作袋鼠媽媽的“育兒袋”,然后用毛絨玩具代替小袋鼠,之后讓他們模仿袋鼠媽媽的一些動作,讓小袋鼠舒服地待在育兒袋里。這樣的活動一下子激起了孩子們的興趣 ,他們都想做一個稱職的“袋鼠媽媽”,并且在動作中逐漸熟悉和掌握了歌詞。幾次游戲之后,不用教師教,幼兒就能掌握歌曲的旋律了,再加上后期的音樂=復習,他們很快就接受和掌握了新的音樂知識。
三、為幼兒提供表演的機會,激發他們自信、樂觀的學習態度 。
喜歡音樂的孩子特別喜歡表演,要經常為幼兒提供 表演的機會,讓幼兒在不同的音樂中,在舞臺上去展現自己,幫助他們樹立自信心。例如,在游戲活動中為幼兒開辟一塊自由表現的舞臺,播放他們喜歡的音樂,讓他們在這片舞臺上自由自在地表現自己。雖然幼兒同的孩子年紀小,但他們對音樂也有自己獨特的見解,有時候他們會和小伙伴相互交流 ,也會跟老師反映自己想聽的歌曲。
總而言之,音樂教學是素質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過音樂學習,不僅能夠愉悅幼兒的心靈,也能帶給他們美的享受 ,使他們獲得美好的情感體驗。因此,作為幼兒教師,要根據幼兒的年齡特征、興趣愛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音樂教學活動,充分發揮音樂教育的功能,提高幼兒的音樂素養,豐富他們的情感世界,進而促進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
擴展資料:
幼兒園藝術領域的目標是什么?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指出:幼兒園藝術領域的目標為:
1、能初步感受并喜愛環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
2、喜歡參加藝術活動,并能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3、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活動。
藝術領域的內容與要求為:
1、引導幼兒接觸周圍環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豐富他們的感性經驗和審美情趣,激發他們表現美、創造美的情趣。?
2、在藝術活動中面向全體幼兒,要針對他們的不同特點和需要,讓每個幼兒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養。對有藝術天賦的幼兒要注意發展他們的藝術潛能。
3、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
4、在支持、鼓勵幼兒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并大膽表現的同時,幫助他們提高表現的技能和能力。
5、指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或廢舊材料制作玩具、手工藝品等來美化自己的生活或開展其他活動。技能和能力。
6、為幼兒創設展示自己作品的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共同提高。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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